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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矿区建设管理办法解读(工矿用地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07-04

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内容有什么

1、第二条凡在青岛市城市规划区和各县级市、崂山区城市规划区以及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国有土地上,因建设需要拆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适用本规定。第三条青岛市房产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青岛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负责市南、市北、台东、四方、沧口五区内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管理工作。

2、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上,因建设需要拆除房屋,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的,适用本条例。

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

4、《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概述 条例核心内容包括对拆迁活动的管理、执行和补偿安置等关键环节。首先,第一章总则强调了立法宗旨和适用范围,规定了拆迁主体和原则,例如,集体所有制土地上的拆迁由专门的主管部门管理,非拆迁人不能成为裁决主体。

5、现将具体内容与大家分享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共16条: 第一条: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关于批转省建委制定的《福建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1、村镇建设管理部门会同土地管理部门确定建房四至范围后,按《福建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履行用地审批手续;村镇建设管理部门核发建筑许可证后方可动工。

2、第三章 社员住房建设用地第十条 各级政府要把村镇规划和建设摆上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作出部署,定期检查。各级建委、农委和其他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大力协同,依靠农民自己的力量,在统一规划下,搞好村镇建设。

3、年8月30日《福建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施行以来,同安、杏林、集美各区的农村居民建房,除提交用地手续外,还应提交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福建省村镇建设许可证》、《福建省村镇个人住宅建设许可证》。

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地置换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2001]2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发[2001]11号)精神,降低小城镇建设用地成本,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推进城镇化进程。

5、第一条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依照本规定所列情形和程序,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

陕西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和村镇建房用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合理使用土地资源,保证国家建设必需的土地,合理安排村镇建房用地,妥善安置被征地单位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一切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

第十三条 征用有灌溉设施的水地或城市郊区、工矿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向当地县人民政府缴纳农田水利开发建设基金或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改造低产田和新菜地开发。缴纳标准和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征地申请:项目业主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征地报批的有关规定,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建设项目征地申请。 征地申请须提交的材料包括:项目征地申请报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文件、项目审批文件(项目核准或项目备案材料)、项目用地规划范围图相关资料等。

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2006修正版

长沙市政府修订了《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加强了规划管理,主要内容如下:审批流程: 城市规划由市城市规划委员会负责决策和监督,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包括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监督。规划需公开透明,遵循科学、环保和经济原则。用地与建设许可: 选址和用地需符合规划,建设项目分级审批。

年7月14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发布,根据2006年8 月16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市规划,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湖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长沙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第四章专门规定了奖励与处罚措施。对于在执行和维护条例中表现出色的单位和个人,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会给予表彰和荣誉奖励,以鼓励积极行为。对于未经许可擅自改变配套中小学校幼儿园土地使用性质的行为,规划行政部门将依据规划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处罚。

长沙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第二章详细规定了规划管理的相关内容。首先,第五条规定,规划部门在编制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规划时,需在报批前征询教育部门意见。规划一旦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如需变更需按原审批程序进行。

第三条 城市管理应当以人为本,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综合管理的原则。

江苏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2004修正)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适应我省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改善村镇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小城镇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村镇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等活动。

2、”将第十五条修改为:“凡在村镇范围内进行各类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在开工前,应当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件、建设工程图纸向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开工申请。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设计、施工条件予以审查批准后,核发村镇工程建设许可证。

3、市辖区、特定地区设立的城乡规划管理机构,应当服从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统一管理。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明确镇人民政府办事机构承担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职责。 第六条城镇体系规划,城市、镇、特定地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经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