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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市政绿化管理所所长(市政绿化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10-11

十堰市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局人员编制

十堰市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局的机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总数为30名。具体编制结构如下:局长职位1名,副局长职位3名。党委副书记职位1名,纪委书记职位1名,总工程师职位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0个名额,包括监察室主任、离退休干部科科长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

十堰市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局设立7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公用事业科、市政工程管理科、园林绿化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以及财务科。办公室负责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对外联络和接待、会议组织、文件起草、文书处理、档案、机要和保密工作、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后勤管理和安全保卫。

十堰市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局依据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的相关批复文件,以及中共十堰市委、十堰市人民政府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十堰市委办公室、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印发通知,正式成立。这是一家隶属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正县级事业单位,按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并赋予其行政管理职能。

市林业局和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局需建立协调机制,共同确保相关工作的有效进行。十堰市森林公安局作为市林业局的直属副县级行政机构,双重领导,既接受市林业局领导,又纳入市公安局序列。森林公安局设有办公室、森林消防科、刑侦大队等三个内设机构,共计行政编制20名,其中局长、政委和副局长各一名。

市容市貌管理:指导、协调、考核“三区”的“门前三包”工作,提升市容环境质量。园林绿化规划与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城市绿线的划定与控制,指导各类建设工程配套绿化,并对施工企业的设计审查及检查验收。

十堰市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局主要职责

十堰市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涵盖了多个方面,旨在保障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善与城市环境的美化。从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到具体的设施管理与服务,该局承担了多重任务。

该管理局的成立,旨在进一步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绿化工作。其主要职能涵盖了市政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城市园林绿化规划与实施,以及相关行政管理活动的执行。通过这一机构的设立,十堰市在城市管理与建设领域的专业性与效率得到了显著提升。

园林绿化科拟定并实施城区园林绿化建设发展计划,负责城市绿线管制工作,组织城市公园绿地、道路绿化建设,城市园林绿化行政审批管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及施工市场管理,检查和指导局属各园林单位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对全市(县、市、区)绿化工作的业务指导。

综上所述,十堰市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局的编制设置旨在确保组织高效运行,同时考虑到领导结构的全面性与专业性。局长和副局长职位负责全局的决策和管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和总工程师职位则分别负责党的工作、纪律监督与技术指导。

十堰市林业局的主要职责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首要任务是强化对森林、湿地、荒漠(包括沙化土地和石漠化地区)以及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开发。这一职责涉及优化林业资源的配置,以促进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十堰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职能有了新的调整,主要职责如下:原市建设委员会的职责被划入新的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城市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以确保农村住房安全和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

望城区市政管理局机构设置

1、望城区市政管理局的机构设置包括局机关内的多个科室,如办公室(财务科)、综合管理科、市容管理科、市政管理科、纪检监察科(含内部审计)等。

2、在2011年的机构改革中,望城区市政管理局进行了重组,目前的架构包括环卫所、园林所、市政维护处、渣土办、广告办以及给排水办。

3、望城区市政管理局的主要职责在于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市容环卫、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广告、照明及景观亮化等领域的法规和政策。他们承担着对市政管理课题的调研任务,制定并实施我区的城市市政管理规定,包括规划、年度计划和中心任务的设定与实施。

4、望城区城乡规划局内部设有多个职能科室,以确保规划工作的高效进行。首先,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包括文件处理、档案管理、财务、接待、会务和后勤支持,同时负责党建工作、人事管理、信息传递、信访处理以及内部监督。

5、综合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和协调全局工作。规划编制管理科,负责市政、非市政和乡村类项目的规划工作。规划实施管理科,由技术类和法规类专家组成,确保规划的实施合规。总工室,由高级工程师和法律专家构成,致力于技术创新和法规遵循。

十堰市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局内设机构

1、十堰市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局设立7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公用事业科、市政工程管理科、园林绿化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以及财务科。办公室负责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对外联络和接待、会议组织、文件起草、文书处理、档案、机要和保密工作、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后勤管理和安全保卫。

2、十堰市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局的机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总数为30名。具体编制结构如下:局长职位1名,副局长职位3名。党委副书记职位1名,纪委书记职位1名,总工程师职位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0个名额,包括监察室主任、离退休干部科科长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

3、十堰市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局依据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的相关批复文件,以及中共十堰市委、十堰市人民政府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十堰市委办公室、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印发通知,正式成立。这是一家隶属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正县级事业单位,按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并赋予其行政管理职能。

4、绿地规划与建设:负责城市公园绿地、道路绿化、庭院绿化、防护绿地等各类绿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风景林地管理:承担风景林地和山地保护的管理工作,负责林地的管理与保护,以及林地内征占的审查报批工作。服务大企业: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促进大企业与城市的共同发展。

5、原市建设委员会的职责被划入新的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城市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以确保农村住房安全和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局的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管理职责也被整合,归并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旨在提升城市基础设施的管理效率和水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