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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必然导致环境(矿产资源开发对环境的影响和保护环境的措施)

发布时间:2024-09-16

矿产资源的开发对其生态环境的影响

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土壤面临的主要环境压力包括水污染、大气污染以及固体废物的堆存和淋溶滤渗,这些因素可能对周边土壤和农作物产生不利影响。例如,原料和精矿堆场的粉尘会对周围土壤造成影响。

影响当地的地质结构,造成地下采空区,会造成当地地面沉降,房屋受损等情况。污染环境。地下矿产开采过程中肯定会造成某些矿物泄露在地表,比如尾矿等,都会对当地造成污染。

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矿产资源开发导致水土流失、耕地损毁、环境污染和地质灾害,影响生态环境。例如,矿产资源的开采过程会破坏地下水层,造成水资源污染和短缺。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问题: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环境破坏严重。市场秩序混乱:无证开采、乱采滥挖等违法违规现象存在,影响矿业市场的秩序。

如果是我国的话,我国南方的矿产资料主要是金属矿产,如锰、钨、锡等。不合理的开发和资源利用会造成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同时会不同程度地引起地表下沉、塌陷、岩体开裂、山体滑坡等地质环境问题。

弊:矿产资源的开发,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环境的污染。并且破坏了当地的土地资源,对于人口庞大的中国来说,土地资源异常紧张,人地矛盾突出,造成农业用地的紧张问题,甚至出现居民用地的减少。

开发矿产资源要遵循循环经济理念

除了上述发展循环经济外,还必须认真实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建立矿产资源规划体系,并加强对规划的实施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工业循环经济放到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位置,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推动发展。 (二)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构建省内重点矿产资源使用权交易平台,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实现矿产资源的有偿使用,保护和合理开发资源。

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增强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是指通过政府管理和引导,在企业和社会各界形成珍惜资源的风气,在生产和生活过程中形成合理开发、节约使用和循环利用资源的机制,从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状态,其核心内容是节约资源。

为提高我省矿产资源的支撑与保障能力,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应加大矿产资源的勘查力度,加强矿产资源的开发管理,深化资源整合工作,加大政府调控力度,完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依靠科技进步与技术创新,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和管理水平,建立我省矿业循环经济模式,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

近年来,我们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力实施资源整合开发,不断拉长、壮大产业链,大力培育循环型企业、产业,着力建设新型有色金属冶炼和加工基地,发展矿业循环经济,推进矿业生产由粗放经营型向高效节约型转变,提高利用效率,实现了矿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主要表现在: ——资源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由于发展阶段的不同,发达国家的循环经济立法多强调资源化,强调环境保护。而我国循环经济立法遵循“减量化是循环经济第一法则”的要求,重点强调“减量化”,从而保证在发展的源头上实现资源节约,在发展的过程中实现多重利用,在发展的结果里实现综合效益。 德国的循环经济立法与实践在世界上广受好评。

地质资源开发对地质环境变化的驱动作用

地质资源是蕴藏于地质环境、经济社会发展必需的宝贵资源。开发地质资源,必然要扰动地质环境。地质资源开发对地质环境的作用主要包括:开发矿产资源、开采地下水、利用地质遗迹等。(一)矿产资源开发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矿产资源开发规模迅速扩大。

人类活动对地质环境的作用主要集中于地质环境的浅层部分,在此处岩石圈与大气圈、水圈、生物圈相互作用、相互联系最为活跃和紧密。地质环境变化的人为驱动因素主要包括农业活动、地质资源开发、工程建设和城市化。

这一结果说明,从全国层面而言,中国近半个世纪以来地质环境所发生的显著变化以及地质环境问题的频繁发生主要是由农业活动、地质资源开发、工程建设、城镇化等人类活动所引发的。

一)地质环境变化驱动力增速减缓,地质环境压力接近峰值 随着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与做优增量、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资源开发、工程建设、城镇化、农业生产等地质环境变化驱动力将发生明显变化,高速增长的趋势将有所放缓。

全球地质环境前景堪忧,对地质环境调查提出了新的课题:面向资源、环境与生态综合管理构建地质环境研究新框架,加强地质环境科学对国土资源管理政策的支撑与沟通,加强全球化对地质环境变化驱动作用研究。

在开采矿产资源的过程中,可能产生哪些环境问题

废矿石的堆积,占用了大面积土地;矿区排放出未经处理的粉尘、废气和废水对环境造成污染。

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多少都会对环境产生一些不利影响。所以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环境。例如:露天采矿时大规模剥离岩土,人为造成水土侵蚀;地下采矿形成的采空区,造成地面沉降塌陷,破坏地下水的自流循环;废矿石的堆积,占用了大面积土地;矿区排放出未经处理的粉尘、废气和废水对环境造成污染。

局部区域的地应力的不平衡可能引发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压迅速释放、滑坡、水土流失、地表及地下水流向改变等地质灾害,从而对周边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后果。 实际上,地质结构的变化最先威胁到的还是矿区本身,其不但直接影响到矿区的生产能力,甚至可能使其彻底失去开采价值。

矿震。采矿所诱发的地震,在我国许多矿山都有出现,成为矿山的主要环境问题之一。(2)崩塌、滑波、泥石流。矿山排放的矸石、废渣常堆积在山坡或沟谷内,这些松散物质在人为因素或暴雨诱发下极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使道路及生产、生活设施遭受严重破坏,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环境破坏 开矿过程中,大量的土地被挖掘,地表植被遭受破坏,导致土壤侵蚀和土地荒漠化。此外,矿渣堆积占用了大量土地,造成土地的永久性的损害。矿产开采还需要大量的水资源,过度抽取地下水可能导致地面塌陷、地下水位下降,进而破坏当地的生态系统平衡。

矿山环境地质问题防治的紧迫性

虽然许多国有及地方矿山对矿山环境地质问题防治的重要性已经有了初步认识,并且做了一些工作,但是,总体看矿山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工作仍远远滞后于矿山开采对地质环境的负面影响,矿山地质环境恶化的趋势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部分矿区地质环境仍呈现日益恶化的趋势。 截至2000年底,西北地区共有各类矿山14963座,从业人员99万人。

根据矿区地形、地貌、自然环境及地质、采矿条件的不同,地表塌陷对土地环境的影响可分为三类:①丘陵山地塌陷地。开采后地形、地貌无明显变化,基本不积水,对土地环境影响较小,个别地区引起山体滑移等环境工程地质问题;②中、低潜水位平原塌陷地。

该通知明确规定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由于计划经济时期国有矿山全部由国家财政支付而且是单一所有制形式,其遗留下来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理应由国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