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
1、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在取得合法探矿权、采矿权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全过程中,要履行合理开发、有效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的义务。
2、【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是指国土资源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行政监督的主体,依法对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以及矿山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内容】主要包括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矿山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等。
3、北京市的矿产资源管理在第四章中有详细的规定,着重于对探矿权人和采矿权人的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根据第二十七条,市和区、县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实施抽查和年检制度,确保这些企业的勘查和开采活动合规。他们需配合检查,如实报告相关信息,不得有拒绝监督的行为。
4、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相关规章,监督法规执行,建立考核指标体系,审批大型矿山企业非正常储量报销,以及组织矿产资源调查研究和经验交流。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矿山的监督管理,向重点矿山派出督察员,确保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
什么是矿产资源集约开发?
1、在矿产品生产过程中,对矿产资源进行高强度、高效率开发,并进行充分提取与深度加工的行为。提高矿产资源集约开发程度涉及矿山规模开采、提高资源回收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尾矿与矸石的回收利用等方面的内容。
2、是集中解决矿山开发布局不合理,实现资源规模化和集约化开发的重要手段,是从源头有效治理矿业秩序混乱的基础性工作,是调整矿业经济结构,促进矿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途径。
3、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是集中解决矿山开发布局不合理,实现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的重要手段,是从源头有效治理矿业秩序混乱的基础性工作,是调整矿业结构、促进矿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有效途径,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具有重大意义。
4、依据矿产资源规划,对大中型矿床(区)严格执行一个矿体只能设置一个采矿权,只能有一个采矿主体统一设计、实施开采方案。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规划内容简介
矿产资源规划则是对整个行业的长远发展进行规划和管理,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无论是采矿工程、地质工程专业的本科生,还是科技人员、研究生和教师,或者对国土资源部门的专业人员,该教材都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
科学划分重点、禁止、限制、鼓励勘查和开采区的目的是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有效指导矿业权设置和整合。
本书涵盖的内容包括矿产资源的战略评价、公平与效益研究、资源产权制度探讨、技术创新对矿业发展的影响、矿业结构调整方向、矿业组织、矿区细分与规划保障体系。对于国土资源管理、相关机构、科研机构及高等学府具有重要参考与研究价值。
首先,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矿产资源开发规划。这包括确定矿产资源的分布、储量、品质、开采条件等,以及评估开采的经济效益、环境影响等。在规划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等多方面的因素,确保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矿产资源开发区划:规划应当明确矿产资源开发区划,包括矿产资源的分布、类型、储量和开发潜力等方面的信息,以指导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