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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实施方案范本(矿产资源开发规划)

发布时间:2024-08-24

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勘查目的和任务怎么写?

1、以上提及的工作目的和任务是制定矿产资源地球化学勘查规范、规定、方法技术、实施方案的依据和基本出发点。所谓不同尺度是指不同勘查阶段、不同比例尺的工作(如1∶200000、1∶50000、1∶10000、1∶2000),不同范围是指勘查客体地质单元的级次和规模(如成矿带、成矿区、矿田、矿床、矿体)。

2、各阶段的目的任务 普查 在区域地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有效的勘查手段,寻找、检查、验证、追索矿化线索,发现矿(化)体,并通过稀疏取样工程控制和测试、试验研究,初步查明矿体(床)地质特征以及矿石加工选治技术性能,初步了解开采技术条件。

3、矿产勘查现场实施标准的灵活性 在我国现行的地勘体制下,不论是财政投入的还是社会资金投入的地勘项目,矿产勘查实施中的所有细节,都由统一的勘查技术标准和规范加以明确,都必须执行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和原地质部、地质矿产部,原各工业部门和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勘查技术标准和规范。

4、因此,中长期规划中天然气水合物调查评价和研究的首要任务是在有利成矿区带选定井位进行钻探。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制定的政策措施

对于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的政策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以国家、省、城市的法律法规为主体的有关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的内容、程序等方面的规章,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在《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提出的“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的方针”。

制定相关政策的基本原则是,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改革地质勘查体制,实现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与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分制运行。

在矿产资源实物量认定和价值量评估的基础上,依据矿产资源的有关统计结果,通过矿产资源形势分析、编制并实施矿产资源规划、研究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矿产资源政策,为实施国家矿产资源供需的当前和长远目标进行宏观调控,为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促进矿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政策依据。

对于国家鼓励开发的短缺矿产,要实施鼓励性政策措施,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商业性投资进行勘探和开发,科学合理提高矿山产能,以保障国民经济发展的需求。3)建立国家矿产地储备制度。新发现的矿产地,凡属于国家限制开采的,今后一律列入国家矿产地储备规划。

第五条强调,规划编制应遵循市场和地质规律,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风险勘查,促进勘查开发的多元化。矿产资源规划与国家其他发展规划相协调,如第六条所述,与国土、主体功能区、土地利用和环保规划等紧密结合,确保一致性。

国土资源部〔2oo9〕141号文

接下来,自查工作完成后,省级部门还需做好迎接国家层面的检查验收准备。具体来说,就是根据国土资发〔2009〕141号文件的规定,国土部与国家发改委等十二个相关部门将在2011年第一季度组织一次抽查活动,对各地区的整合工作进行实地评估。

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41号)要求,按照“一把锄头开矿”和“一个矿区只能有一个开发主体,一个矿体必须只有一个开发主体”的原则,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国土资源等部门,加快推进全县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整合和非煤矿山企业重组工作。

但是到了2009年,国土资源部出台《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在严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宅基地用益物权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在集体经济组织内建立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提高宅基地利用率。 由于宅基地导人市场机制,实行有偿使用,这为将来宅基地的流转提供了一丝契机。

关于全面启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

1、为了从根本上扭转这种被动局面,2005年8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决定从治乱、治散、治本三个方面对全国矿产资源开发活动进行全面整顿规范,资源开发整合成为整顿规范工作的三大重要任务之一。

2、煤矿、铁矿价格增长幅度较大,另外,由于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部分产能低下、生产设备差、技术条件落后矿山逐步关闭,新上矿山设备和技术比较先进、与之配套的采选冶加工技术提高了矿产品附加值,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产品销售收入,利润随之增大。

3、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精神,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及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整合的意见》,着力推进矿产资源整合。深入开展对重点矿区、重要矿种的专项整治。

河南省《矿产资源法》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促进我省矿业的发展,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当前和长远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以下简称《矿产资源法》)和国家有关行政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根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组织有关部门编制省矿产资源地区开发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五条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已经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在划定的矿区范围内为本企业的生产而进行勘查除外。

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决定对《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作如下修改:删去第五十一条第二款。本决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根据本决定修改后,重新公布。

一)建设项目压覆下列矿种矿产资源的不进行压覆矿产资源审批 建设项目压覆建筑石料用灰岩、砖瓦用砂岩、砖瓦用石英砂、砖瓦用粘土、砖瓦用页岩、地热、矿泉水、煤层气、天然气、石油等矿种矿产资源的,省国土资源厅不进行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建设单位要在项目施工前与矿业权人协商解决压矿问题。

每个省的地矿局都是很好的单位,因为这个单位与全省的矿产资源联系,不过不好进。地矿局是一个事业单位,以探矿为主要工作。地质矿产局主要工作职责:贯彻执行《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和监督好矿产资源。

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处以违法所得 50%以下的罚款;” 《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