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公司新闻

员工出入矿区管理制度(矿区车辆进出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8-11

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详情

1、重要性与方针国有重点煤矿作为煤炭工业的核心,其安全关乎国家经济全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鉴于严峻的安全形势和重大隐患,必须坚持安全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目标是降低事故率和死亡率,提升整体安全水平。

2、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煤炭局(办)、监察厅(局、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资委以及总工会,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参与并监督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

3、二)当前,国有重点煤矿的安全基础管理薄弱是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煤炭工业环境保护暂行管理办法

第四条 煤炭工业部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全国煤炭工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各级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及企业、事业单位的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本地区、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煤炭企业环境保护工作接受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是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主导制定的一项重要规范。这项标准的起草工作涉及到了多个专业机构,包括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标准研究所、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境保护研究所、兖矿集团有限公司以及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唐山分院,共同参与了标准的编制和审议过程。

已缴纳生态保护补偿金的开发单位,不免除污染防治和恢复生态的责任。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为了强化重点工业污染源的治理,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标准,维护和提升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根据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山西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条例。条例明确了重点工业污染源的范围,主要包括煤炭、火电、冶金、化工、焦化、建材和造纸等行业产生的污染源。

在研究和实践煤炭开发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的过程中,一系列部门规范性文件起到了关键的指导作用。首先,国务院的多项文件如国发[2005]18号文,关注煤炭工业健康发展,国发[2005]28号文则强调矿产资源开发的整顿和规范。

煤矿矿长安全承诺书

1、矿长安全承诺书 篇1 安全副矿长(签字): 矿 长(签字):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为了保证我矿六十万吨验收顺利完成,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我郑重承诺:坚持“安全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把我矿安全工作始终放在第一位,坚决执行安全一票复决制度。

2、矿长安全承诺书 篇1 我作为煤矿生产的直接第一责任人,我愿意向上级组织和全公司员工作出如下承诺,并随时接受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煤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证遵守《煤炭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全规定。

3、矿长安全承诺书 篇1 总工程师(签字): 矿 长(签字):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为了保证我矿六十万吨验收顺利完成,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我郑重承诺:坚持“安全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把我矿安全工作始终放在第一位。

4、安全矿长承诺书1 生产副矿长(签字): 矿 长(签字):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为了保证我矿六十万吨验收顺利完成,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我郑重承诺:坚持“安全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把我矿安全工作始终放在第一位,坚决执行安全一票复决制度。

5、煤矿队长承诺书1 为了我矿的安全发展,本人在工作中,要认真做到遵章守法、规范操作,安全生产从我做起,并郑重承诺:转变观念,安全第一,先安全后生产,对队组的安全负责任。主动学习,虚心学习,不断学习。